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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发布

   日期:2021-04-20     浏览:309    
 2021年福州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今年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福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1千亿元大关,为全市GDP步入万亿新赛道贡献了强劲的“一产”力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98.11%,所有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福州市成为全省唯一获评“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的设区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成为全省唯一获评“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

据农村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指明方向,并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完善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提升已脱贫地区和人口内生发展能力。

稳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5万吨以上。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打造以琅岐为中心,闽侯、闽清、永泰等多地区的果蔬生产供给基地,扎实推进“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项目。加快推进种业创新,不断提高品种优良化率,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

推动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战略,做大做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持续提升福州茉莉花茶、橄榄、福橘、鲍鱼、金鱼、绣球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做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房整治、村庄绿化等五件事;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地方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至2022年统筹整合各类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不少于100亿元;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战略,下一阶段将全面落实要素保障、通过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税费奖励等各项措施,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将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政府基础风险金”、出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及时修订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政策等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产能实现跃升、质量实现提升;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政府基础风险金”规模增加至5000万元,对列入名单的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从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首次入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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