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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名单公布大足18个单位上榜

   日期:2019-08-15     浏览:187    评论:0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昨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我区棠香街道等3个示范镇(街道)、龙水镇盐河社区等5个示范村(社区)、宝顶镇荷花山庄等10个示范点榜上有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原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通过择优上报、市级审核、专家评选、区县反馈等程序,有105个镇被认定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82个村社被认定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社区)”,宝顶镇荷花山庄等301个点被认定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县,此番有多个镇街、村社和示范点成为全市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这对于提升我区的乡村旅游品牌、景点、产品、活动的知名度大有裨益。接下来,我区将整合政策,集中力量抓好示范创建,多部门协作,着力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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