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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9-08-15     浏览:207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省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帮扶办、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队
 根据省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帮扶办、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队中增加农业科技人员的通知》(甘帮领办发〔2018〕8号)情况,掌握贫困县区驻村农技员工作的进度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建立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75个贫困县(区)根据省上文件要求,选派的驻村农技员数量、覆盖的贫困村和农户范围,驻村农技员接受培训、培育科技示范户、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贫困户技术培训、产业政策宣讲、引导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等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同时填报《贫困县(区)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季度报表》(样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以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将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及季度报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季度报表同第二季度一并报送。12月底前,报送本年度全县(区)驻村农技员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所有报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信息报告联络员制度。请各地按照《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队中增加农业科技人员的通知》(甘帮领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各贫困县(区)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实施情况和信息的定期报告报送,对报送情况要做到掌握信息及时全面、反映问题客观真实,确保报送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借鉴和参考应用价值。

(二)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贫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工作开展和推进中,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对相关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汇总,注意总结和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广,对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和意见建议。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相关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定期督导各县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统计报表),并积极帮助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省上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和工作交流,评估各地工作推进和定期报送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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