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75个贫困县(区)根据省上文件要求,选派的驻村农技员数量、覆盖的贫困村和农户范围,驻村农技员接受培训、培育科技示范户、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贫困户技术培训、产业政策宣讲、引导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等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同时填报《贫困县(区)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季度报表》(样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以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将驻村农技员工作情况及季度报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季度报表同第二季度一并报送。12月底前,报送本年度全县(区)驻村农技员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所有报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信息报告联络员制度。请各地按照《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队中增加农业科技人员的通知》(甘帮领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各贫困县(区)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实施情况和信息的定期报告报送,对报送情况要做到掌握信息及时全面、反映问题客观真实,确保报送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借鉴和参考应用价值。
(二)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贫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工作开展和推进中,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对相关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汇总,注意总结和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广,对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和意见建议。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相关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定期督导各县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统计报表),并积极帮助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省上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和工作交流,评估各地工作推进和定期报送制度执行情况。